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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临沂双萌起重

电动葫芦、微型电动葫芦、手拉葫芦、电动葫芦配件、手拉葫芦配件、提升机、千斤顶...

网站公告
山东临沂双萌起重主要经营“电动葫芦、微型电动葫芦、手拉葫芦、电动葫芦配件、手拉葫芦配件、提升机、千斤顶、螺旋顶、滑车、微型滑车、油压拉码、液压起重叉车、螺旋拉码、紧线器、拉紧器、吊装带、卡头、花兰、卸扣”等产品。公司尊崇“踏实、拼搏、责任的企业精神,并以诚信、共赢、开创经营理念,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,以全新的管理模式,完善的技术,周到的服务,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,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,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。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,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,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,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, 我们衷心的希望能与各届朋友合作,携手未来,共享成功的成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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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
发布时间:2016-01-2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19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      1)使用前应检查吊钩、链条等是否良好,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。吊钩、链轮、倒卡等有变形时,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%时,严禁使用。
2)两台及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,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。
3)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,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。
4)链条葫芦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。
5)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,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,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,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,操作时,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。
6)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,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,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。
7)链条葫芦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,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。